一、
二、
四 、
曾由駐外館處墊款或臨時借款尚未清償者。 拒絕與其親友或雇主聯繫請求濟助者。 拒絕簽立借據者。 不願返國或返回居所地者。
依據國際慣例駐外館處不便提供之服務:
如因故無法與駐外館處取得聯繫或就近向當地警察局求助,您或國內親友也可直接與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聯絡,電話為:0800-085078(國內免費直撥)、 (03)398-2629、(03)383-4849,該中心二十四小時服務,將提供您所需資訊或聯絡有關單位通報駐外館處提供協助。
駐外館處人少事繁,當您在非上班時間撥打急難救助電話前,請仔細衡酌您的困難是否確屬緊急且無法等待,以體諒駐外人員之辛勞。一般護照遺失或被竊案件,請先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通常,駐外館處僅能在上班時間依據您的報案證明補辦護 照或核發返國旅行文件。
駐外館處提供旅外國人服務事項,請參閱「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供旅外國人服務項目」。另為保障您旅外之安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亦編有「出國旅行安全須知」、「國外旅遊遭偷、搶、騙案例與分析」小冊,該小冊同樣可於機場出境大廳或服務台及本局與分支機構大廳免費取得,建議您先行閱讀,祝您快快樂樂出國,平平安安回家。